跳到主要內容區

115學年度會考公告

 

 

115學年度會考

 

本系謹訂於115年9月10日(四)中午12:10「審計學(二)」課堂下課後舉行會計系學士班擬畢業生會考,敬請112級的同學準時出席會考考試命題依各科老師命題題庫選擇題為原則任意缺考且不補考的同學,將無法領取畢業證書。會考當日無法參與的同學,將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第一週進行畢生會考。(詳見下列「會計學系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辦法」)。

 

會考時間: 115/09/10(四)12點10分(「審計學(二)」課堂下課後)

會考地點:管理學院C135教室

會考科目:中級會計學、成本與管理會計、審計學

附註:選本系為雙主修的大四外系同學,請務必參與考試,若不參與將無法取得本系雙主修認列。

    輔系與副修學程的大四外系同學,無需考會考。

    本系或雙主修本系之延修生若之前未通過會考考試,請務必參與此次會考。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修訂之「會計學系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辦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

  第四條 會考:....... 進行評量。

(四) 實施期程為大四應屆學年度進行評量:

1. 考試時間:該學期第一週舉行;補考時間:為該學期第10週進行。須參加第一週考試者始能參加補考,每學

             期考試與補考僅辦理一次。

2. 考試資格:

(1) 會計學原理(一)、(二)修過且及格。

(2) 需修過(含未及格者)中級會計學(一)、(二)。

(3) 需修過(含未及格者)成本與管理會計(一)、(二)。

(4) 需修過(含未及格者)審計學(一)。

 

 

 

 

 

瀏覽數: